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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工在试用期受伤,可以做工伤认定吗?

  员工在试用期受伤,可以做工伤认定吗?

  海口工伤律师解答: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的,按规定可以做工伤认定,并且一般由公司申请。但是,有些员工在试用期受伤,因为是试用期,有些人会将其与转正期间区分开,认为试用期间不能做工伤认定。

  首先,法律规定员工做工伤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:

  1、员工遭到工作事故伤害;

  2、员工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;

  3、要有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。

  所以,试用期内的员工,同时具备以上的条件的话,那么即可以去做工伤认定。

  其次,公司尚未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,但申请工伤认定并符合受理条件的,劳动保障部门会受理。

  员工在试用期间,有些刚进去的,公司可能不会立即购买工伤保险。并且,实践中,有些公司担心员工在试用期间离职,所以会只购买商业保险等。

  不过,不管公司是否按规定及时购买工伤保险,受到事故伤害的员工满足以上条件的,就可以去做工伤认定。

  最后,在试用期间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,员工难以直接证明跟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,可以提供以下证据证明:

  1、工资卡、工资条;

  2、职工花名册;

  3、“工作证”、“工牌”等证件;

  4、员工填写的“登记表”、“报名表”等企业招聘记录;

  5、公司的考勤记录;

  6、其他同事的证言;

  7、向公司报销费用的单据;

  8、网购物品邮寄到公司的快递底单;

  9、信用卡邮寄地址为该公司的账单;

  10、公司的“员工入职通知书”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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